1.中国电信未尽提醒义务致我产生巨额超额流量费

- 17376961863
- 中国电信客服
- 费用问题,服务态度差,增值业务自动扣费
- 退货退款,改善服务,快速处理,费用减免
- 494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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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中国电信客服


本人于2024年10月25日使用手机上网时收到电信运营商发来的流量超出提醒,且已经产生费用494元,由于运营商系统的延迟,导致本人在流量已经用尽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上网服务,随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巨额套餐外流量上网费用,本人认为,运营商应该在流量将要用尽的情况下,通过相应手段提醒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APP推送等, 或者可以暂停本人所使用号码的上网功能,但运营商并末尽到以上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第九 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买下或者不买下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如果流量快用超了,电信公司应履行一个提醒义务。如果因为未发送短信导致的流量用超,超出的流量是电信公司的强制交易做法。那么此时电信公司的自动扣费做法就侵犯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本人有权要求电信公司赔偿损失,请退还本人超出的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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